根据教高[2010]4号文件精神,试点高校只能在审批通过的校外学习中心(包括我部批准的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自设的校外学习中心)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活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组织网络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录取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属地内计划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名单进行核查。试点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利,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校外学习中心只能在试点高校的统一组织下配合开展招生工作,不允许自行开展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的,将取消违规单位的招生资格。考生如遇到收取中介费用、委托招生费用等情况,可向有关部门和试点高校举报。试点高校要在招生信息发布、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发放以及咨询投诉等关键环节上建立直接面向学生服务的机制。
中信教育与众多大学合作办学,为官方指定校外学习中心,负责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活动,有问题可咨询老师。